首頁社會—正文
禹城虐妻致死案宣判 張吉林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
2021年05月14日 15:33 來源:新華社微博

  山東禹城虐妻致死案宣判

  5月14日,山東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吉林、劉蘭英、張丙故意傷害、虐待被害人方洋洋一案進(jìn)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并當(dāng)庭宣判。張吉林、劉蘭英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,張丙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(gè)月,緩刑三年。(記者賈云鵬) ​​​​